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湖北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2008-12-3 10:49:04
湖北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根据《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产业集群发展的意见》,为了提高促进产业集群发展财政资金的使用效益,省财政厅会同省经委联合制定了《湖北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现印发给你们,请遵照执行。
附件:《湖北省促进产业集群发展激励性转移支付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二00八年十月二十七日
【发布者:科技与综合信息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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