鄂政办函〔2008〕63号
省人民政府办公厅关于印发第四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的通知
各市、州、县人民政府,省政府有关部门:
《第四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已经省人民政府同意,现印发给你们,请认真组织实施。
二○○八年八月十一日
第四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
为加强企业与高等院校、科研院所的合作,搭建产学研合作平台,推动科技成果转化与产业化,提高企业自主创新能力,省人民政府定于2008年9月在武汉举办“第四届中国·湖北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工作方案如下:
一、会议主题
本届洽谈会以“创新·合作·发展”为主题。指导思想: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加快推进经济发展方式转变,建立以企业为主体、市场为导向、产学研相结合的技术创新体系,引导创新要素向企业聚集,推动科技成果转化和产业化,增强企业创新能力,提升产业竞争力,促进我省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
二、主办、承办、协办单位
(一)主办单位: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湖北省人民政府。
(二)承办单位: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中科院武汉分院。
(三)协办单位:省信息产业厅、省国防科工办、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移动通信公司、湖北省邮政公司、武汉光谷产权交易所、省专利发展服务中心、省中小企业服务中心。
三、会议时间、地点
(一)会议时间:9月19-20日,会期两天;
(二)会议地点:武汉科技会展中心。
四、会议内容
(一)展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和技术中心最新研发的高新技术、先进适用技术成果和产品;
(二)发布和展示企业技术、新产品开发难题和技术需求,寻求院校合作;
(三)校(院、所)企开展技术交流与研讨,洽谈科技合作项目;
(四)专题论坛;
(五)签订合作意向书和协议。
五、与会人员
(一)国家有关部门和省领导出席开幕式和巡展;
(二)参加会议人员:
1、各市、州、直管市、林区分管副市长(州长、区长),各市、州、县经委(经贸局)主任(局长)、科技局局长,省直有关部门的负责同志;
2、省和北京、上海、西安、南京等地有关高校、科研院所的负责同志、专家、教授;
3、有关企业的负责人、技术人员;
4、有关金融、担保、风险投资单位的负责人、业务人员;
5、中部省市部分经委负责人和有关企业代表;
6、有关新闻单位。
六、主要活动
(一)省政府招待酒会。出席人员:国家有关部门和省领导,武汉市领导;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各市州代表团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负责人;有关院士、专家及外省代表团负责人等。
(二)开幕式。出席人员:国家有关部门和省领导,武汉市负责人;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高等院校、科研院所负责人、有关院士、专家和各代表团参会代表等。主要活动内容:领导讲话、致辞和巡展等。活动议程另行拟定。
(三)重大项目签约仪式。出席人员:省直有关部门负责人;高校、科研院所负责人、有关院士、专家和项目合作单位代表及各代表团部分参会代表。签约仪式由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中科院武汉分院联合主持。
(四)难题招标、技术成果推介和专题论坛。
1、专场发布会:发布最新科技成果与企业技术难题需求,进行项目对接。
2、专题论坛:
(1)“节能减排与两型社会建设”论坛。由武汉市人民政府牵头,会同中科院武汉分院、黄石市人民政府、孝感市人民政府、鄂州市人民政府、黄冈市人民政府、仙桃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
(2)“自主创新与产业竞争力”论坛。由省科技厅牵头,会同宜昌市人民政府、荆州市人民政府、随州市人民政府、咸宁市人民政府、恩施州人民政府、神农架林区人民政府共同组织。
(3)“制造业与信息化”论坛。由省信息产业厅牵头,会同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移动通信公司、襄樊市人民政府、十堰市人民政府、荆门市人民政府、潜江市人民政府、天门市人民政府共同组织。
(五)技术成果、产品和需求展览。展示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和企业近年来最新开发、研制的高新技术、先进实用技术成果、产品及技术需求。展区分技术需求展、科技成果展、合作成就展、服务类展四大类,设16个展区:中心展区、省内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展区、省外高校/科研院所技术成果展区、专利持有人(单位和个人)成果展区、市州县重点产业集群产学研成就/技术需求展区、融资担保服务展区、产权交易展区、船舶制造技术需求/成果展区、信息化技术成果/需求展区、包装行业技术成果/需求展区、磷化工行业技术成果/需求展区、光机电行业技术成果/需求展区、装备制造业技术成果/需求展区、新材料技术成果/需求展区、生物医药技术成果/需求展区、节能减排技术成果/需求展区。分别由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信息产业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移动通信公司/湖北省邮政公司、省国防科工办、各市州政府、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武汉光谷产权交易所、省专利发展服务中心、省包装办、省磷化办等单位负责组织和落实。
七、组织形式
(一)政府组织与市场运作相结合。以省直有关部门,市、州、直管市、林区政府,高等院校、科研院所为单位组团。未统一组团的单位和个人可直接向大会申请参会;
(二)主会场和分会场相结合。主会场举行科技成果、技术需求(难题)、产学研合作成就展示、项目洽谈和签约仪式;分会场举行专题论坛、技术成果推介会、难题招标和研讨活动。
八、组织领导
省政府成立湖北省第四届产学研合作项目洽谈会组委会。常务副省长李宪生同志任组委会主任,国家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领导和副省长郭生练、段轮一同志任组委会副主任。国家教育部、科技部、中国科学院有关司局领导、省政府分管副秘书长和省经委、省教育厅、省科技厅、省财政厅、中科院武汉分院、省信息产业厅、省国防工办等单位负责同志为成员。组委会下设办公室,设在省经委,负责本次洽谈会的组织、协调与具体筹备工作。组委会实行统一领导、分工负责。
(一)省经委负责大会总体策划、设计和展位分配;协调大会活动安排;协调洽谈会筹备工作,综合、检查、督办其他部门筹备工作进度,协调专题论坛的组织工作;征集并汇总编印企业技术需求(难题)、省外高校/科研院所成果;负责洽谈项目的收集、推进项目对接、组织企业参会;起草领导讲话、综合材料及各类文件;编印《会议纪要》、《工作简报》、《会务指南》等;产学研对接平台建设与完善;组织欢迎晚宴、领导人巡馆、开幕式、重大合作项目签约仪式等活动;会同省教育厅、省科技厅邀请和组织省外高校、科研院所专家、教授参会;负责融资担保服务展区和节能减排技术成果/需求展区策划、布展;负责邀请中部有关省份组织企业参会;承办组委会及其办公室会议;会同省财政厅制定财务管理方案、编制费用预算、管理费用开支等。
(二)省教育厅负责组织在鄂高校参会和湖北高校技术成果征集、布展工作,会同经济、科技部门组织开展院士、高校专家、教授送科技到企业等活动,检查、督促高校参加洽谈会等筹备工作。
(三)省科技厅负责组织省内科研院所、工程中心参会;负责专题论坛的组织;安排开放部分国家重点实验室;检查、督促科研院所做好洽谈会的组织、筹备、参会工作。
(四)中科院武汉分院负责中科院系统科研成果的征集、展示、推广、项目对接工作;邀请中科院系统专家来汉参会、交流、洽谈及在汉期间的活动日程安排、接待工作。
(五)省信息产业厅、中国电信股份有限公司湖北分公司、湖北移动通信公司、湖北省邮政公司负责做好本行业企业技术需求征集、会前项目对接和企业信息化先进适用技术、成熟解决方案的展示、推广和专题论坛工作。
(六)省国防科工办负责船舶制造技术需求/成果展区的策划、布展和企业参会等组织工作,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科研院所成果征集工作,推进会前项目对接、成果转化。
(七)武汉光谷产权交易所负责产权交易展区策划、布展和服务品种推介等工作。
(八)省专利发展服务中心负责专利持有者(单位和个人)专利征集推广和参会参展组织工作。
(九)省内外高校、科研院所负责制定本单位参会参展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院所科技成果的征集工作;组织专家、教授主动送科技到基层和企业,开展多形式的会前项目对接工作;组织专家、教授带成果参会,做好洽谈会布展、讲座(论坛)、技术交流、成果推广和洽谈等工作。
(十)各市、州、直管市、神农架林区政府负责做好本地区有关单位和企业参会参展的组织工作。按照洽谈会工作方案,制定本地区的具体实施方案;配合组委会办公室做好企业技术需求(难题)的征集工作;组织企业主动与高校/科研院所加强联系与合作,开展多种形式的会前项目对接工作;做好洽谈会技术需求/合作成就展示工作;组织企业带技术需求(难题)参会,参加讲座(论坛)、技术交流和洽谈等工作。
(十一)武汉市人民政府要协助组委会办公室做好大会的交通、消防、安全保卫和会议户外广告宣传等相关工作。
(十二)各行业投资促进中心、省包装办、省磷化办协助组委会办公室做好企业技术需求(难题)、院所成果征集和筛选工作,推荐一批共性、关键技术需求(难题)、科技成果作为对接、推广的重点,编印成册发有关高校、科研院所、企业,推进会前对接,做好洽谈签约项目的统计工作。省包装办负责组织包装行业技术成果/需求展区的策划、布展和组织工作。省磷化办负责组织磷化工行业技术成果/需求展区的策划、布展和组织工作。
九、会议宣传报道工作
会前通过新闻媒体发布洽谈会信息,动员社会各界参加产学研活动。在湖北经委网、湖北教育网、湖北科技网上公布企业难题、院所成果,促进项目会前对接。编印洽谈会会刊和《产学研合作项目汇编》等宣传资料,刊登重点产学研合作项目、分团及联系方式、展会活动安排和共性技术研发推广中心等科技服务机构简介等内容。会中组织洽谈会新闻报道。会后对会议成果进行跟踪报道,营造全社会关心支持产学研工作的氛围。
十、联系方式
组委会办公室联系人:尹传铭、吕成林、王冬;联系电话:027-87894110;027-87823252(传真);电子邮箱:kjc-cxy@hbec.gov.cn。
主题词:会议方案通知
抄送:省委办公厅。
湖北省人民政府办公厅2008年8月13日印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