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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国家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2011-11-3 10:01:09
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
国家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县市区经信局、市开发区经济发展局,有关企业:
根据《省经信委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国家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规划〔2011〕279号)要求,请将2012年工业转型升级导向计划重点项目汇总表和项目情况表的EXCEL电子版文件(包括软件生成的TPU文件),于10月25日前报我委技改节能科。
联系人:李 军 周春燕 联系电话:2824209
 箱:jwkjxx@126.com
 
附: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国家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鄂经信规划〔2011〕279号)
 
 
孝感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
二〇一一年十月二十四日
 
 
 
鄂经信规划〔2011〕279号
关于做好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
国家重点项目储备工作的通知
 
各市、州、直管市、林区经信委,省直有关企业(集团):
    为加快推进企业技术改造工作,促进工业转型升级,国家工信部决定在全国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储备动态库,作为国家支持重点备选项目。通过国家重点技术改造项目的组织实施,带动工业企业技术改造工作,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根据工信部总体要求,现就做好我省工业转型升级技术改造国家重点项目储备及完善省级项目库等有关工作通知如下:
一、充分认识建立和完善工业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的意义
技术改造是我国工业发展中形成的一项重要制度,是推动工业持续快速健康发展的行之有效的经验。国家“十二五”规划纲要对改造提升制造业、提高产业核心竞争力提出了明确要求,将加强技术改造作为一项重要任务。各地要充分认识建立工业技术改造项目库的重要性,切实加强项目储备,建立和完善地方技术改造重点项目库,加强对工业投资的监测管理和技术改造重点项目的协调服务,积极推动本地区本企业技术改造工作。
二、入选项目条件和要求
(一)报送重点项目要符合国家的产业政策、准入条件,符合改造提升传统产业,加快新兴产业规模化发展的要求。包括对地区经济和产业发展带动作用大,具有一定的行业示范作用的重点项目;能够促进产业、园区公共服务和技术创新平台建设项目。
(二)按照《工业转型升级投资指南》(报送稿)六大重点要素(包括品种质量、安全生产、节能减排、装备改善、两化融合、军民结合等,详见附件1)进行项目选择,并在报送项目时注明项目要素方向。
(三)报送项目需完成备案或核准程序,包括已开工建设项目和计划在2012年开工建设的项目,已开工项目建设形象进度原则上不超过60%。
(四)各市报送项目原则上不超过25个。其中,省直管市不超过15个,省直企业不超过10个。
三、报送程序
凡是符合报送条件的项目,由企业向所在县(市、区)经信委(经信局)申报,市(州)经信委汇总后上报省经信委。
省直企业由集团签署意见后直接向省经信委报送。
四、具体要求
   
  
联 系 人:规划和技术改造处 尹传铭 王冬 王隽
联系电话:027-87894110
                        
二〇一一年十月十九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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