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内设机构
(一) 办公室
协助委领导处理机关日常行政事务工作;承担机关文电处理、
机要、档案、政务信息、政务督办、行政管理及文印工作;负责机关财务、车辆、房产及其他公共物资的管理工作;负责机关重要会议的会务工作;负责机关制度建设和机关目标责任制的制订与考核工作;负责机关安全保卫及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工作。
(二) 政策法规科(市治理企业“三乱”领导小组办公室)
参与研究和起草规范性文件,检查督促有关政策法规的贯彻行,依法维护企业的合法权益;承担企业行政复议与应诉工作;综合管理企业内部的法律顾问工作;承办人大、政协有关提案、议案工作;参与经济运行和企业改革方面重大问题的研究;负责企业收费项目的监督检查,承担市治理“三乱”减轻企业负担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三) 经济运行科
具体编制工业经济运行年度调控指导计划,提出相应政策措施并组织实施;负责全市工业经济运行及检测分析,协调解决经济运行中的突出问题;建立和完善工业经济绩效评价体系并负责组织实施,对全市工业经济运行情况进行考核督导;负责重要物资(重要原材料、燃料)的紧急调度,提出动用国家储备物资的建议;组织协调军工生产和军转民有关问题。
(四) 科技与综合信息科
参与制定全市企业科技进步、技术改造和重点产品开发规划,并组织实施;指导企业技术开发机构建设;指导企业开展技术创新,组织企业新技术、新产品及科技成果的鉴定、评奖和星火计划、科技进步项目的推荐、申报工作;指导企业产品质量工作,引导实施名牌产品战略;推进企业的专业生产和与大企业的产品配套;负责本系统企业信息化建设社;负责全市有关经济数据、指标和经济信息收集、整理、监测分析与发布;负责全市工业经济数据库的规划和开发;负责组织工业经济信息系统业务培训;负责收集国内外重大工业经济技术信息;负责组织并起草经委综合性文字材料。
(五) 交通协调科(市交通运输指挥部办公室、市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管理办公室、市联合运输管理办公室、市铁路专用线有偿共用管理办公室)
参与制定综合交通发展规划及政策法规,指导培育有序开放的运输、电信市场;负责铁路、道路、水路、管道、邮政、电信、移动、联通、铁通等部门的综合协调;负责重点港、站的输运工作;参与综合交通重点工程可行性方案的审定;负责协调重要物资的紧急调运及特殊情况下的运输租住协调;组织协调各种运输方式的衔接,推进运输方式的改革;承担市交通运输指挥部办公室、市联合运输管理办公室、市铁路专用线有偿共用管理办公室、铁路无人看守道口管理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六) 电力科(市“三电”工作办公室)
协调全市电力体制改革;监测分析全市电力运行情况,协调处理电力运输行和电网运行中的重大问题;负责全市安全用电、节约用电
和计划用电工作;依法管理供电区域划分工作;负责电力投资项目登记备案;参与制订电、热价格政策;履行《电力法》授予电力监督检察权和行政执法权;承担市“三电”工作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七) 县城经济科
制定县城经济发展规划并组织实施;参与县域经济发展政策的制定;研究县域经济发展的重大问题,提出解决的建议措施;引导县城经济以民营化为主体,走各具特色的新型工业化、产业化和城镇化之路;负责县城经济目标考核工作。
(八) 企业科
贯彻执行过节产业政策;负责各种经济成份企业的宏观管理和指导,规范企业行为;指导企业管理工作,推进企业管理创新;贯彻落实国家关于中小企业的扶持政策;研究制订并组织实施支持中小企业的政策措施,协调解决发展中的有关问题;指导企业发展战略和规划的制定,推进企业结构调整、管理和制度创新;研究提出中小企业发展专项资金年度预算建议,并协调落实;编制中小企业资金使用计划,并对执行情况进行总汇分析、督促检查;推动建立中小企业、乡镇企业发展基金,提出使用方向;研究提出全市中小企业服务体系发展的政策做事,规范中小企业市场行为;负责重点企业名店的申报和协调;联系企业家协会。
(九) 对外经济合作科
参与研究制定企业外向型经济发展规划,拟定企业外经、外贸、外事工作年度计划并组织实施;负责与国际组织间的有关合作
交流;研究掌握全国内外推进企业发展的动态,组织实施企业经济技术协作,组织指导企业开展对外经济技术交流与合作;引导和组织企业到境外企业投资、创办企业;组织指导企业对外推介名优产品,联系重点外贸企业;承办企业利用国际组织、外国政府机构及民间的贷款、授助、合作项目的申报和实施;指导企业的招商引资工作。
(十) 行业管理与产业指导科(市政府节能办公室、医药与食品工业科、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指导协调行业管理工作;协调处理行业间在经济运行中的 重大问题,负责工业特许、特种行为企业生产经营资格认定、申报和管理;负责联系性行业协会等中介组织,并指导其改革与调整。指导企业资源节约和综合利用,组织协调工业环境保护产业的发展。承担市政府节能办公室、市履行《禁止化学武器公约》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拟定医药和食品行业发展规划,参与拟定技术标准;协助信息部门收集。发布行业经济技术及有关信息;配合有关科室协调行业内重点企业生产经营、重点项目建设及改革中的重大问题;负责本行业产业政策、法律法规落实情况的检察监督,实时行业管理;管理省委托我市管理的药品储备;负责食品、医药生产企业生产经营过程的监督;负责食品行业生产许可证的申办工作。
(十一) 金融协调科
掌握全市财政金融情况;综合协调经济运行中涉及财政。金融领域的问题;参与制订金融、投资体制改革方案;参与编制金融年度计划;研究分析资金流向和使用效益情况以及财政金融政策的实施对企业生产经营的影响,并提出对政策建议;协助有关部门抓好资金的 组织、运用、盘活工作;加强中小企业投资融资、贷款担保及市中小企业信用担保有限责任公司等服务体系建设;负责中小企业信用制度建设;负责全市企业流动资金和技术改造投入资金。重要农副产品收购资金与财政、金融木门的协调与衔接。
(十二) 企业改革科(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企业股份制改造办公室)
贯彻执行国家关于国有企业改革方针政策,研究制定和组织实施国有企业改革方案;研究提出全市国有经济布局和战略性调整的政策建议;指导推进全市国有企业改革、现代企业制度建设和战略性重组,完善公司法人治理结构;参与研究市国有企业合并、上市、合资、产权交易等重组方案;负责全是股份公司成立的审核与上报;组织协调企业债权转股权工作,研究协调企业资产剥离后的处置工作;负责亏损企业脱困工作,祖师实施兼并破产、减员增效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实施再就业工程;承担市国有企业改革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企业兼并破产和职工再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市企业股份制改造办公室的日常工作。
(十三) 群众工作科
负责信访、上访接待工作;联系企业群众工作部门,知道其做好维护稳定方面的工作,协调解决影响稳定和发展的矛盾和问题;参与企业改革、破产重组等有关政策、规定的制定,并配合有关部门检查、督促部门、企业等有关单位认真贯彻落实。
(十四) 干部人事教育科
负责经委党组管理前线内的干部靠车、任免、备案审查和日常管理工作;配合有关部门做好党的关系在经委的单位及所属事业单位的领导班子建设和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协助做好年轻后备干部培训、教育和管理工作;协助抓好基层党组织建设和党员教育管理工作以及企业党建工作,完成党组织的发展、党费收缴和党员年报工作;具体承担委(局)机关干部人事管理和机构编制工作;指导直属单位劳动人事管理;负责委(局)及直属单位计划生育及妇女工作;组织、指导、协调全市企业经营管理人员培训,借助有关部门做好企业劳动技能培训、技术鉴定及相关部门的专业技术职称评审工作;根据市人才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的分工,负责企业各类人才的协调管理工作;指导企业引进智力工作。
纪检监察机构按有关规定设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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